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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08
各县(市、区)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驻广州专员办于4月20日至27日,对我市巴马县林地资源保护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5月3日,国家林业局驻广州专员办下发了《关于对河池市巴马县林地保护管理情况检查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的函》(国林穗监函〔2017〕32号),来函点明了巴马县存在11宗违法占用林地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林地管理工作,现将我局制定的《河池市巴马县林地保护管理检查整改督促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结合全市开展的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工作实际,认真参照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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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8日
河池市巴马县林地保护管理检查整改督促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林业局驻广州专员办关于对河池市巴马县林地保护管理情况检查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的函》(国林穗监函〔2017〕32号)精神,为确保我市按时全面完成林地保护管理检查整改工作任务,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特制定本督促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河百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调查处置为工作主线,督促沿线各县(区)做好未批先用林地面积核实和案件查处工作;督促指导巴马县对专员办移交的11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做到依法查处到位、全面整改到位,力争尽快查办结案;指导巴马县完善整改工作方案并于5月10日前上报市人民政府;7月31日前将整改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市人民政府;9月20日前由市人民政府行文上报广州专员办和自治区林业厅。
二、督促指导时间
2017年5月8日-9月10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河池市林地保护管理检查整改督促指导领导小组。
组 长:谢小菊 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韦俊辉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局局长
韦选道 市林业局纪检组长
成 员:容茂文 市森林公安局政委
王 臻 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田伟宏 市林业局林政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负责具体督促指导巴马县、南丹县、金城江区、东兰县、凤山县等五县开展问题整改,组织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韦俊辉(兼)
组 员:田伟宏 市林业局林政科科长
韦保华 市林业局林政站副站长
工作职责:协调沟通督促指导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协调做好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做好相关文稿汇总和审核把关,负责行文向市人民政府汇报整改工作情况。
(二)案件查办指导组
组 长:韦俊辉 (兼)
副组长:王 臻 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组 员:韦谊松 市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
卢光纯 市森林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工作职责:负责对河百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和国家林业局驻广州专员办专项检查巴马县林地资源管理移交的11起案件的查办指导和跟踪调查处理。
(三)监督指导组
组 长:韦选道(兼)
组 员:覃华勇 市林业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巴马县是否依法依规办理案件,是否存在以罚代刑和降格处理等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组是否存在怠政、懒政和失职渎职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各工作组要高度重视此次督促指导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大局意识,服从工作调动,扎实推进督促指导各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全面整改到位。
(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
各工作组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将督促指导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各工作组要亲临现场开展业务指导,确保整改工作高效强力推进。
(三)分类梳理,严格责任追究
对线性工程建设项目,要核实毁坏林地的时间、面积及林地现状,查清责任人,依照现行林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严肃依法查处;对乱堆弃土和堆放建筑垃圾项目,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能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依法给予恢复,不能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对已立案侦察的采矿(石)点,要加快案件查办力度,争取及早破案;对储木场项目,要查清使用林地实际面积,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依法给予相应处理;对农村经济能人发展种养项目和村民集体毁林建坟涉及使用林地的,在履行好程序后,从国家有关政策方面给予帮助。